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腦海里經常出現這樣的場景:我們回到原始蠻荒之地,衣不蔽體地在荒草與野獸之間奔跑,只有長河落日飛禽走獸為伴,成天成天地見不到一個人的影子。那時,不需要音樂,甚至沒有語言,聽不到唾沫橫飛的高談闊論,沒有故作深沉的冥思哲想,只憑著直覺尋找食物、規避危險,和天地間任何一個生物一樣,渺小到隨時可能被摧毀,除了一具骸骨,什么痕跡也不留下。那么,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抬起頭,看到對面的山崗上站著一個黑瘦黑瘦的男人,山風把他的頭發吹起來,凌亂不堪而不自知,或許他就是另一個你。 而當我站在陽朔的街頭,烈日曝曬著我的皮膚,耳朵里充滿了叫賣聲、吆喝聲、音樂混合成的交響曲,我分明覺得,整個世界都在干裂破碎著。城市繁華的背后,我卻如同聾子一樣,聽不到一言一語。 我們清晨到達陽朔,分完房間出來,街上也難見到幾個人。這安靜得有點落寞的場景像極了《薩拉熱窩的大提琴手》里所描述的,戰爭過后冷清街道的樣子,給人最起碼安全感的同時,似乎暗藏黑槍冷箭,我隨時可能倒在下一刻的陽光里。如果你死在昨天,今天的人會為你悲傷嗎?如果你死在今天,明天還會有人記得你嗎?如果你聽得懂城市的聲音,他就會告訴你答案。 走過越來越多的城市,見過越來越多的人,開始覺得,世界原來那么小,小到在城市的一個轉角,偏偏就和你遇到;小到走到哪里,都像跟著你的影子在奔跑。我在人群里迷失了,卻沒有繼續找你;我回到現實世界了,卻再沒有見到你。我們還在討論這是誰的城市,卻原來這個城市聽不到你的聲音。 有這樣一個游戲,你把屬于現在的東西放進一個盒子里面,等到30年以后打開,把現在的記憶留給30年后的自己。就像,陽朔轉角有一家奶茶店,可以寄存寫給未來的信,保質期是一年。也有的人,一定要給自己寫一本書,甚至,一定要給自己立一塊碑,非得要記住什么,非要別人記住什么。所以你應該知道,趁早發明時光機器,并讓人們不老不死有多么重要!而我不想別人記住我,如果忘記是必須做的事情,就開開心心地忘記。所以,到一個地方,不需要拍照,照片里用不著留下自己的影子。如果你最后忘記了,就當做,忘記的都是該忘記的吧。 走在陽朔的小街小巷,總是會想,生活在這里的人們習慣嗎?他們是否習慣游客們好奇的眼光,是否會因為被打擾而不爽。這是一個問題,而我或許知道答案。在小店里和老板嘮家常,在街口聽老頭老太太唱古戲,在公園里和擺局人下一盤殘局,哪里有人斗地主也去湊湊熱鬧——有時候我會問,真正的生活是不是這樣?在漓江泛舟,在河灘騎馬,踩著自行車行走于山野之間——這樣的時候,都需要我們忘記距離感。 三五成群嬉戲玩鬧,擺各種姿勢拍照,和不同的人合影留念;深夜半醉著在巷子里搖晃,相互攙扶,迷迷糊糊中還不忘罵幾句臟話;頂著月光在漓江邊喝酒,喝過頭了捧一捧水洗個臉,相互叫罵中附庸風雅——一氣呵成,天衣無縫。三五天前,我在城市地下通道和小販討價還價,三五天后,我在荒無人煙的野外與飛禽走獸為伴;三年前,我頂著三七分在你面前犯傻賣萌,三年后,我西裝革履對著在小姑娘招搖耍帥。總有一天,你會認不出我;總有一天,你會找不到我。 城市,你在說什么?城市在說,從前,沒有城市。 >>>更多美文:生活隨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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